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恪守诚信企业方能行稳致远

  日前,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因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取消安庆市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予以公开披露。(《安庆晚报》7月25日)


  失信当严惩。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在投标市沿江东路改建工程施工项目中,不守诚信,提供虚假材料。我市依据有关法规与该公司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对其壹仟万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这是对该公司失信行为的应有惩戒,也是诚信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这对弘扬诚实守信正能量,促进企业主动践行诚信、远离失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导向价值。同时也告诉我们,不管是招投标或是其它,只有恪守诚信,企业方能行稳致远。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守信不单是个人修养的证明书,也是企业立足与发展的基石。可现今为何失信现象依然屡禁不止,甚至还包括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这与我们守护诚信的防护网还没有织密,对失信者联合惩戒没有及时、到位不无关系。如果我们发现他们违反信誉规则,违反契约精神,就以此为关键的一票进行否决,并予以公开披露,这就给那些违反诚信的人和企业形成强大的压力,信用约束才能真正从竞争的“软实力”,成为彰显企业、商家和个人品性,乃至城市竞争力的“硬通货”。其实,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不讲诚信,没有契约精神,都是一种短视行为。就拿企业失信来说,招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施工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甚至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短期内或许可以赚取高额利润,但因侵犯了消费者利益,无形中耗损了自身信誉,长期来看会丧失消费者信任,严重者更会被绳之以法。最终不仅毁了企业,甚至还会给整个行业带来不良的影响。

  因此,在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我们必须要强化制度建设,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方面不断地发力,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移,来确保这些民生工程的安全。要让失信者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付出重大代价,而不能仅靠道德教化、叩问良心来让其恪守契约。同时,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施提供便利化服务等激励政策。如此倒逼,才能将企业行为纳入诚信的正确轨道,诚信才能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资本,企业也才能行稳致远。


(潘天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