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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局规范应急信息报送

  市应急局“四个明确”规范应急信息报送。明确报送范围,包括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类、交通类、火灾类事故,特别强调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突发事故灾害事件需及时上报。明确报送时限,事故信息在事发1个小时内电话报告初步情况,事发2小时内书面报送详尽情况,及时报送后续情况。明确报送流程,针对事故进行分类处置,需协调相关单位处置的须向市局值班领导报告,情况严重的应及时报告市局主要负责人,并抄报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明确报送责任,明确应急信息报告“一把手”负总责,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均确定应急信息报告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将应急信息报送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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