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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经营别做有悖社会公德之事

  8月23日,市民崔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黄土坑东路一些沿街商户为了自己出行方便和经营便利,擅自在人行道和慢车道之间浇筑水泥斜坡。这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庆晚报》8月27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人行道和慢车道之间小斜坡是不能随随便便设置的,商家私设斜坡是为了自家进出能更便利,但这么做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也有碍城市形象,还可能破坏路面,影响排水,给他人生活造成不便。而车辆若是能随意上下人行道,也会将行人置于险境之中,若是引发意外,后果恐怕会很严重。希望有关方面不仅要对这些私设的斜坡进行拆除,还要一查到底,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避免再发生类似事情。

  在我们身边类似情况屡见不鲜,一些商家或是为了自己方便省事,或是为了吸引眼球而做出有悖社会公德之事。如有商家把宣传广告贴在了公共设施上;有商家把人行道当卖场,占道经营;有商家使用高音喇叭促销,声音震耳欲聋。商家这么做自个是方便了,或许挣钱也能更多,可却给他人造成了不便,还有损城市形象。这不是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又是什么?

  因此,商家不能丢了公德心,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不违背社会公德,要采取文明的营销方式,以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对于那些存在不文明行为的商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惩不贷,让商家都能规范自己的行为,让群众能拥有更加和谐安宁的生活空间。


(朱慧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