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太湖县->正文

太湖荣获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10月1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命名名单,太湖榜上有名。太湖地处人类最宜居的北纬30度附近,美美花亭湖、悠悠长河水孕育了太湖这块人杰地灵的宝地。太湖有着良好生态系统,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山地、丘陵、平原,森林、湿地、湖泊、河流、草原等地形地貌丰富多样,野生动植物物种丰富。一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并把生态建设提升到战略层面,高位推动、持续发力,先后作出“生态立县”、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决策部署,积极优化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标升级,真正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目标。


(通讯员 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