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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高效运行必须人人守规则

  11月4日上午7时许,桐城市206国道青草镇段一罐车在通过路口时因紧急避让闯红灯的电瓶车,与一辆大货车发生相撞,事故导致现场一名车主被困。在救援人员的努力下,车主顺利脱困,并随即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安庆晚报》11月5日)

  社会是个复杂的系统,其正常且安全高效地运行,不仅受其内部规律的支撑,也受各种社会规则的约束。这二者中,缺一都不可。一旦缺失,势必会造成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还可能出现严重的社会失序。

  以此次车辆相撞为例,此种交通事故原本不该发生,恰正是因电瓶车车主对道路交通规则的违反,先有了乱闯红灯,扰乱了正常的交通运行,才有了后来的两车相撞事故。可见,遵守规则在社会运行中有多重要了。

  遵守规则,是一件利己且又利他的事。相反如果不遵守任意违反的话,害己也会害人。电瓶车车主因乱闯红灯,本身就潜在着危险因素,同时也给他人生命与财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这种一人违规,他人遭殃的失范之举不能容忍。

  现实中类似的现象时有发生,它也并不仅仅只存在于道路交通上,其他的社会生活方面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比如公共场所排队,要遵循一米线,可偏偏有人不当回事,并还要眼中无人地插队,扰乱了原本正常的公共秩序,影响了他人办事。这种现象说白了就是不守规则者侵犯了守规则人的利益。

  社会的运行建立在一定的规则之上。规则面对的是全体大众。在规则面前没有特殊利益者,只有平等遵守者。谁破坏了规则,谁就应受到相应的惩罚,这才是法治社会应有的模样。破坏规则者要么是为了自己便利,要么就是以此获得不当之利。总之一句话,一个人的违规,实质上就是对他人正当权益的侵犯。

  不能再让守规则者输给不守规则者了。在我们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既要注重规则的建设,也要以严厉的手段对那些违规者给予必要的惩罚,以确保社会安全有序运行,确保守规则者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


(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