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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免罚”清单再次“刷新”
轻微违法行为增加至66种

  记者11月20日从市司法局获悉,第二批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清单经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城管局梳理公布,45种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违法免予行政处罚。加上首批公布的21种,我市“首违免罚”事项进一步扩大,免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增加至66种。

  今年4月底,市司法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布第一批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涵盖市场监管领域21项执法事项,突出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对行业内带有普遍性、能够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近半年来,相关执法部门已对涉企27次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免罚”。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首违免罚”清单涉及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城市管理三个领域,其所涉及的执法部门更广,实施的免罚事项更多,其中交通运输领域4项,文化旅游领域6项,城市管理领域35项。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介绍说,“首违免罚”不等于撒手不管。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立案后,执法人员通过发放“违法告知书”“限期纠正通知书”等形式,督促违法主体限期整改;若逾期不纠正违法行为,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无论是否免罚,相关情况会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建档留存。除责令改正外,执法人员还要对免于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市场主体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促使经营者日后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全媒体记者 杨一 通讯员 张德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