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江豚微笑”成为安庆生态品牌
安庆不仅有品牌地方戏的传承,更要有“江豚微笑”为标志的生态文明影响力。在江豚保护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的当下,以《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为法治保障,积极创建省级江豚保护区,是新发展赋予我们的新担当。
日前,《安庆日报》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转折性成效》综述中向我们传递出关于江豚保护的最新动态——目前我市正“积极申报省级江豚保护区”。这一动作明确表明,我市江豚保护区生态环境业已得到根本性改善,江豚保护区工作目标也由此向着省级标准迈进。同时,在我市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关于江豚保护同样传来了令人欣喜的消息:“根据科考调查报告,长江安庆段江豚数量从2018年的130到150头增加至2019年的180到200头。”数字有力诠释了近年来我市在江豚保护区建设中所作出的艰苦努力,以及长江安庆段水质和生态环境的极大改善,激励着我们再接再厉,向着更高质量和层次展开新的攻坚。可以说,江豚保护在整个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中具有标志性重大意义。为切实保护濒危的江豚,维护长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近年来,我市有关部门以壮士断腕的精神,果断决策实施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基本完成了江豚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特别是实施的市“一泊一策”“一口一策”“一船一策”等“三策”整治,坚持从生态保护优先大局出发,不算小账,迎难而上,一举攻下了江豚保护区的痛点问题,为江豚保护区建设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先决条件。换言之,长江江豚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是沿江各地义不容辞必须的共同担当。为此,在江豚保护这项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中,扛起“安庆责任”,交出安庆答卷不是愿意不愿意、等一等看一看的问题,而是要敢于亮剑、立改立行的大是大非问题,考验的是我们的政治站位,看的是我们的执行力。这是安庆成绩,也是江豚之幸。“法者,治之端也。”同样,在我市江豚保护区建设上,依法治理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保障,也是推进江豚保护工作的有力支撑。笔者注意到,《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市关于对野生动物保护的一项专门条例,一方面说明依法开展对江豚保护必须以法律的手段来加以规范与实施,同时,也严肃地告诉我们,在江豚保护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棘手问题,只能通过法律的约束力来加以解决。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并都有保护江豚及其栖息地的义务。唯如此,我市才能进一步推进省级江豚保护区的创建,才能在今后长远的时间里实现江豚保护工作有法有据,长治久安。一直以来,“安庆有戏”成为了古皖的骄傲,也是一地显著的文化艺术坐标。然而,今天当我们在对江豚实施保护的过程中,已经认识到江豚的“微笑天使”形象正在成为安庆新的城市名片,这是大自然对于安庆的赏赐,更是进一步提升安庆生态文明城市形象的大好机遇。安庆不仅有品牌地方戏的传承,更要有江豚微笑的影响力。早在数年前,我市在规划建设西江江豚迁地保护基地时,一开始就有了“科学研究、科普教育、生态旅游”等集结了江豚保护功能要求的综合性设想。为此,现在我们应牢牢抓住创建省级江豚保护区的有利契机,让更多的人知道“安庆有江豚”。稍早的时候,笔者写过一篇《建一个江豚馆如何》言论,旨在认识宣传江豚、了解保护江豚的重要性,打造以江豚保护为亮点的安庆生态文明新名片。现在,我们有了创建省级江豚保护区的新目标,有了即将实施的《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法治保障,我们就一定会留住江豚美丽的微笑,并让其在长江生态平衡中发挥持久性独特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