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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扬尘不能依赖于“专项行动”

  11月1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将开展扬尘整治专项行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改善我市“双招双引”环境,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安庆晚报》11月18日)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项行动,对扬尘污染问题“零容忍、出重拳、严打击”,一定会在短时间内解决一些突出问题,从很大程度上改善空气质量,让安庆天空变得更蓝,其整治效果不容怀疑,开展整治扬尘“专项行动”也大有必要。然而,对于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就好比“速效药”,行动期间好一阵,而行动一过便“卷土重来”的情况却时有发生。专项行动开展的越多,就如同长期服药一样,极易让人产生“耐药性”,你搞你的行动,我暂时避一避风头,风头一过便依然如故,甚至变本加厉地反弹,这样的教训,现实中比比皆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扬尘问题由来已久,且屡治不绝,其主要原因:一是施工企业环保意识差,缺乏自律意识;二是全天候执法监管不到位,常态化打击不够;三是存在“以罚代管”现象,治标不治本,没有让扬尘企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致于问题不断反复。鉴于以上复杂原因,整治扬尘,我们不能指望打“专项行动”这一二记重拳,既要打好阵地战,更要打好持久战、攻坚战,立足平时,多点发力,久久为功,不达目的不罢休。

  首先,持续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引导,提高施工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其次,细化实化防止扬尘污染的标准制度,以标准制度促规范管理;再次,按照“谁主管、谁许可、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调动各方力量实施常态化监管。既要严格执法,对违法企业发生一起查处一起,并帮助指导违法企业进行闭环整改,以防再犯,又要同时追究监管单位及责任人的监管责任,督促其履职尽责。此外,要依托“数字城管”,运用多种信息化手段,变“人防”为“技防”,最大程度地强化监管效能。

  总之,整治扬尘不能仅仅依赖于一二次“专项行动”便“毕其功于一役”,而要严在平时,管在常态,让天天都是“专项行动日”。


(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