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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支取日徽行能否增开办理窗口?
徽商银行寿庆支行:将做好柜面高峰期弹性排班

  11月23日吴先生反映:11月12日11:30左右去徽商银行寿庆支行领取养老金,当时柜面只开有一个窗口。因有多名客户排队,等候时间较长,其建议养老金支取日要增加办理业务的窗口。

  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回复:经徽商银行安庆分行反馈,寿庆支行分管负责人已主动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对给其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得到反映人理解。同时针对反映人提出的增加窗口建议,该支行将做好柜面高峰期间弹性排班工作,特别是每月12-14号期间,以满足老年客户金融需求。另外,对大堂人员未提前做好客户分流工作,也将进行严肃批评和扣减绩效处理。

  11月23日黄先生咨询:其是太湖县刘畈乡居民,户籍人口四口,两个孩子分别是7岁和3岁。自己今年申请低保,仅将其本人与配偶纳入低保范围,两个孩子却没纳入。询问为什么低保户被拆分了?

  市民政局回复:经了解,反映人因与配偶项女士患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自今年8月份开始,反映人享受B类低保,项女士享受C类低保。鉴于反映人户籍人口为4人,育有两个未成年子女,太湖县民政局拟于近期组织专人会同刘畈乡人民政府对其家庭基本情况进行重新核实、认定,确保应保尽保。

  11月23日刘先生反映:其是潜山市经开区八一社区刘屋组居民,2008年经开区拆迁其房屋时说孩子二十岁能享受一套安置房政策,今年自己孩子已满二十岁,打了报告却没有享受到。但是其他拆迁户孩子2020年满了二十岁,却享受到了。

  潜山市人民政府回复:反映人户于2008年5月与经开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并拆除房屋,拆迁时安置地基120平方米,奖励门面房一间,拆迁时的人口为户主刘某元,其妻方某苗以及其女刘某丽(1994年7月出生)和其子刘某(2001年4月出生)。之后反映人户于2012年4月与经开区签订补充协议,对2008年5月与经开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部分进行了变更,对其女刘某丽进行了安置。

  根据潜开字(2008)15号文件的规定,潜山市经开区拆迁范围内2002年11月19日前出生的拆迁户子女,在拆迁时男未满20周岁、女未满18周岁的可以在达到经开区规定的年龄后由各户申请,潜山市经开区召开历史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安置手续。反映人儿子刘某2001年4月出生,现已达到安置条件,经开区近期将召开历史遗留问题专题会议讨论确定刘某的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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