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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租房申请为何未受理?
宜秀区政府:申请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

  ●11月26日,市民徐先生反映,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小杨修理厂,存在不正当利益输送关系。对怀宁县公安局纪检组的前期答复不满意。

  市公安局回复:经了解,反映人于今年8月到怀宁县公安局纪检组投诉,纪检组调查后,未发现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小杨修理厂有任何不法利益输送关系,同时已将调查结果告知了反映人。反映人对怀宁县公安局纪检组的答复不满意,又将情况反映到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督导组。目前,市公安局纪检组已立案核查。

  ●11月27日,市民杨先生反映其本人申请了公租房,但还未受理。

  宜秀区政府回复:经电话联系了解到,反映人为东至县人,是安庆博安门窗有限公司门卫,居住证地址是安庆博安门窗有限公司,申请公租房所在地为宜秀开发区。据宜秀开发区公租房申报管理工作人员介绍,反映人直系亲属在市区有房产,其前期申请宜秀开发区C-4公租房,申请条件不符合《宜秀开发区C-4地块A区公租房管理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中申请人与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在市区范围内无住房的规定。

  ●11月27日,市民李女士咨询叶祠东苑高层楼房何时能办证。

  宜秀区政府回复:经线下了解,叶祠东苑高层楼房首登不动产权证目前质押在银行,需待承建单位(皖投公司)和建设主体(宜秀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进行资金结算后才可解除质押。待质押解除后,方可进行转移登记。

  ●11月27日,大龙山镇总铺社区祁先生咨询,家里门面拆迁前安装了三相电是否有补偿。

  宜秀区政府回复:关于三相电补偿问题。经与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确认,拆迁前门面安装了三相电的,凭安装原始材料或拆迁协议注明的,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予以免除新安置门面的三相电安置费用。

  ●11月28日,市民陈先生反映,乌岭小学附近梅城路与迎宾西路口红绿灯设置不合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已根据迎宾西路与梅城路交叉口流量变化对该路口的信号灯配时进行了优化调整,增加北路口部分时段的绿灯通行时间。因中兴大街与迎宾西路下穿道路计划年内放行,这一区域流量会发生较大变化,迎宾西路与梅城路路口的交通组织暂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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