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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面对面”交流
一起工伤保险行政给付纠纷成功化解

  3月22日,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听证会,对一起工伤保险行政给付纠纷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为群众和行政机关搭建起“面对面”交流的平台。

  2016年3月,潜山市(原潜山县)某单位职工郭某某中午下班回家途中,为避让行人摔伤,经诊断为“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左胫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共花去医疗费3.6万余元。该起事故经潜山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潜山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事故证明并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郭某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支持郭某某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3.8万余元的诉讼请求。2020年4月,潜山市公安局对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最终认定该份“事故证明”系虚假证明。潜山市人社局随后作出了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但郭某某不服,拒绝退回已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听证会上,市人社局、医保局及郭某某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阐述。检察官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理、说明事理、讲清情理。郭某某对检察机关的意见表示理解和认同,此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陈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