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民生新闻->正文

为什么我被退出低保范围?市民政局:根据目前家庭状况 不再符合低保条件

  5月7日,市民沈先生反映,博爱医院拆线收费问题。

  市卫健委回复:经调查,2022年4月16日,反映人孙子因手部摔伤到博爱医院外科就诊,外科医生给予清创缝合处理,后患者于4月17日、19日、22日、25日、27日分别前往医院进行换药处理,其中4月25日的换药费用患者家属没有缴纳,在4月27日患者前往医院拆线时,医生开具2次换药费用,并告知1次换药费用为补交25日换药费。博爱医院严格按照安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进行收取,并没有出现拆线收取费用不合理情况。

  5月8日,经开区居民童先生咨询老年人助餐、高龄津贴相关政策。

  市民政局回复:下线后,经开区相关部门立即与反映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告知其相关政策。关于老年人助餐,经过前期摸排,经开区将在罗冲社区建立1个老年食堂,在刘纪、元桥、乌岭站点建设3个助餐点,项目将在年内完成,届时将有效解决经开区老年人助餐问题。在此期间,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可拨打5512349养老服务热线联系送餐服务。其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助餐费用从政府购买服务补贴中列支;其他社会化老年人助餐费用自行承担。

  5月8日,潜山市居民汪先生反映,其本人为视力残疾,原享受农村低保,前期被退出低保范围,咨询原因。

  市民政局回复:经了解,反映人家庭共同生活5人。反映人夫妇二人原享受农村低保B类,于2021年8月退出保障。该户在黄柏镇有安全住房,现在安庆市区居住生活,反映人本人从事盲人按摩;儿子拥有一辆机动车(价值9万元左右),从事网约车,自述月收入三四千元左右。根据该户目前家庭状况,反映人本人虽视力残疾,但仍具备一定劳动能力,且家庭成员购有机动车辆,超出省、市现行低保相关规定,综合判定其家庭条件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故潜山市予以退保。

  5月8日,大观区居民吕先生咨询,其儿子患有肝癌,家庭困难,能否整户享受低保。

  市民政局回复:经了解,反映人儿子系大观区海口镇居民,户籍人口4人。该户户籍在海口镇海口村,在当地拥有住房,经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其在安庆市大观区滨江苑还购有一套商品房,因此该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2套住房,根据我市现行低保政策,无法整户纳入低保范围。

  2021年9月,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安庆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将该户纳入低收入家庭,对反映人按重病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目前享受农村A类低保。


(1584政风行风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