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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推动环境持续向好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全力推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排查并纳入“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39个,已整改完成75个,达时序进度要求。(《安庆晚报》11月2日)

  近些年来,经过前期治理,我市环境较过去有了很大改善。不论是大气污染防治,还是污水治理,抑或长江环境保护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自然生态环境以及人居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这些变化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可感可知。

  但是环境变化是动态的,尤其随着社会的发展,工农业的生产活动,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等都会对环境产生负面作用。环境保护永远没有终结时,只有进行时。今年前10个月我市共排查突出环境问题139个,这些环境问题当是在过去整治基础上新出现的,环境的动态性由此可见一斑。

  某种程度上,也正是因这种客观存在的动态性,才需要我们对周边的环境持续给予必要的关注,并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消除新的环境问题,确保生活的美好,以及人们的身心健康。

  现实告诉我们,很多环境问题具有隐蔽性,如果不认真细致地加以排查难以发现。这对环保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种要求是具体的,那就是要在过去已有的治理效果与所取得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俯下身段,深入实际,以贴近现场的方式,并通过新技术手段的有效运用,及时发现问题,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分策而治,灵活运用好环保政策与法律,该出重拳时不手软,该处罚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罚。

  其实治理与处罚是手段,目的还是要引起人们的重视,引以为戒中对环境保护持敬畏之心,以自觉将人类的活动与生产纳入到环保序列中,做到环境保护意识在先,时刻铭记环境就是未来,就是决定我们生活质量的重要元素。由此,我们须对排查出来的139个突出环境问题中还剩下的问题继续加大追踪力度,对于已完成整改的也要加强动态管理,环境问题治理不可能一劳永逸,是随时间与条件变化而变化的。条件变了,时间不同了,环境也会随之而有程度不同的变化。这种变化要求我们在做好环保工作时,要有动态的管理思维,在强化动态管理与整治中,推动环境整体持续向好。这当是环保工作所必须秉持与遵循的原则。


(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