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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口电费提档业务为何不能网上办理
国网安庆供电公司:需要查验房产证原件等材料,网上暂不具备该功能

  12月27日丁先生反映:杨桥全镇农村自来水已经改造完成,为什么还要缴纳月租金(容量水价)每月4元。

  宜秀区政府回复:经了解,2018年,宜秀区根据省、市要求,由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住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区农村自来水价格及管网配套费标准的通知》文件,决定宜秀区农村自来水居民生活用水自2018年12月1日起实行“两部制”水价制度。农村自来水价格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公平负担、节约用水的原则确定。“两部制”水价是指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实行容量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计价方式,即:“两部制”水价=容量水价+计量水价。容量水价用于补偿供水企业固定资产成本,宜秀区标准统一为每户4元/月;计量水价用于补偿供水企业的营运成本,农村居民标准按现行单一制水价3.10元/吨标准执行。因此并非每户每月额外收取4元月租费的问题。目前,全区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待全区农村供水管网全面提升完工后(计划2023年5月底),伊秀水务公司将报区发改委、住建局、水利局,依法依规组织召开水价听证会,确定新收取标准,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于心。

  12月27日江先生反映:朝阳小区建改转农贸市场经营户租金上涨,市场收取电子秤押金不合理,要求退还。

  宜秀区政府回复:关于祥盛农贸市场(建改转)租赁摊位租金上涨问题。经了解,反映人是祥盛菜市场茶叶经营户,菜市场改造前已入驻,按照该户与原运营方联恒物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其租赁摊位长度6米(该户曾自行改造),年租金7350元,缴费日期从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14日。菜市场由市场第三方运营方改造运营后,在征求该户同意情况下,优先安置了门面房20.52平方,共收取3898元费用,其中1000元是物品保证金,2898元是按摊位与门面房置换多退少补原则,收取的超出的3.92平方费用(原6米摊位折算为16.6平方门面)。在其已缴费期间,运营方承诺租金不涨。所反映的27平方包含了其自身改造部分,不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情况不属实。

  关于电子秤退还押金问题。根据安庆市菜市场智慧化建设标准及菜市场运营合作协议,市场经营户统一使用运营方免费提供的电子秤,既是智慧化运营管理需要,也是集中结算支付的需要。市场运营方为商户免费配发统一智能电子秤,除收取物品保证金1000元,不再收取电子秤使用的其他费用,属于承租合同双方约定事项,如需退还电子秤物品保证金,需要经营户与运营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宜秀区相关部门已与运营方进一步沟通协调,争取妥善解决问题,同时要求运营方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12月28日李先生反映:办理电费提档业务为什么要到营业厅办理,不能在网上办理。

  国网安庆供电公司回复:根据《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规定,客户办理多人口阶梯电价业务需要对所提供房产证、户口本的原件进行查验,目前“网上国网”暂不具备查验功能。客户若需要办理可与营业厅客户代表联系,通过微信传输相关资料审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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