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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消防”协作新机制 共建安全新格局

  5月25日,记者获悉,安庆市消防救援支队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共享检察机关在检察监督工作中掌握的有关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工作信息。检察机关在开展涉及消防安全领域的工作中,可以共享消防救援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消防救援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有关单位、个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风险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或者属地及相关职能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存在行政不作为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的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以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消防安全监管中的突出问题,消防救援机构、检察机关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力大、长期不能根除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消防救援机构和检察机关通过联合挂牌督办等方式,压实消防工作责任,强化问题整改,依法督促整治消防违法行为,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全媒体记者 方芳 通讯员 雷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