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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点穴”式治理保护生态环境

  蓝天、碧水、净土是生态环境最好的体现,是每个人最基本、最切身的期待,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我市在生态环境持续优化的基础上,今年将225家企业列为“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这无疑是找准了“穴位”,也倒逼企业认识到,环境保护已经成为重大和首要的民生问题。在抓好生产经营的同时,要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视为不能突破的红线,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近年来,我市环境治理成效显著,但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治理空间也在进一步收窄,治理难度也在加大。先前的治理,成效是否稳固,是否会出现反复,还需要我们持续发力。这需要我们既要“回头看”,从整体入手,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不断聚合治理之力,打出一系列的“组合拳”。也要发扬绣花精神,抓小抓细、从严从实,从全方位的治理,向精细化治理,“点穴”式治理转变,使治理方案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

  当然,要实施“点穴”式治理,需要政府部门尽职尽责、通力合作,增强紧迫意识,保持攻坚劲头,强化担当精神;需要我们干部“沉”下去,帮助企业分析其污染成因,明确治理路径。督促辖区各环境监管重点企业加快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现污染源监控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现代化的监管装备设施,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实现“点穴”式治理提供科技手段。要定期抽查各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对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按要求公开监测信息,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整改不到位,涉嫌通过篡改、伪造自行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等,将坚决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开曝光。要及时总结,以点带面,引领其他企业见贤思齐,事半功倍地推进企业的综合整治。企业也要主动加强技术改造,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管理能力,增强企业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感。


(潘天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