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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面对面”到“背靠背”
诉前调解化纠纷解心结

  迎江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抓前端、治未病”,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近日,该院收到原告诉状,称被告因蒸汽管网工程项目的管线安装需要吊车,由原告提供二十余天的租赁服务。租赁结束后,被告以上家未付款为由拖延支付租赁费44200元。

  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由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仔细查阅诉状及合同、发票、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初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后决定从“面对面”调解开始。

  调解员联系原、被告,表明身份,邀请双方到“六尺巷调解室”,让当事人充分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并引导当事人交换证据、进行质证。通过“面对面”调解,调解员对案件事实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原告坚持要求尽快偿还未付款项并支付利息,而被告希望能够分期偿还并减免利息。为此,双方僵持不下。

  见状,调解员将“面对面”调解转为“背靠背”调解,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调解员向原告动之以情,阐明被告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欠款的现况,建议考虑接受分期还款。同时,调解员向被告晓之以理,指明违约的事实,劝导尽快偿还欠款。

  经过多次协商,调解员基于双方的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表示接受,并签署了调解协议。被告如约一次性清偿了所欠款项,原告放弃了有关利息的主张。至此,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