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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处理 守护青春“不偏航”

  一个是案值十万余元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一个民营企业维护商标权益的诉求。面对这一情况,迎江区检察院如何成功化解社会矛盾呢?

  2023年5月至9月间,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店铺,从他人处进购假冒注册商标的“某虹”牌美缝剂并在网上进行售卖,共计销售6748支,销售总额10万余元,非法获利5043.7元。2023年10月,犯罪嫌疑人于某某主动投案至公安机关,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000余元。

  迎江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于某某系在校学生,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为赚取生活费在他人引导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综合考虑于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主动退赃、退赔等从轻减轻情节、且真诚悔过,该院在充分听取商标权人意见的基础上,对双方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商标权人对于某某表示了谅解。经公开听证后,该院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