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保障让困难群众更有“医”靠
“我恢复得很好,现在和爱人一起做点小生意。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让我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8月15日,家住宜秀区五横乡五横社区的居民程津津(化名)说。
今年2月,程津津在外地就诊时被诊断为心力衰竭,病情较重,需做心脏移植手术,高昂的手术费让她无力承担。“家中两个孩子尚年幼,家人一时着急发了朋友圈,还向社会发起大病筹款。乡医保工作人员看到后立即与我联系,指导我办理转诊转院相关手续。入院近三个月医疗总费用36万多,基本医保报销了14万多,大病保险报销了13万多,都是在医院‘一站式’结算。6月,我又被认定为低保对象,区医保局又追溯救助了5万元,这么算下来实际就付了4万元。”她说。
分类资助低收入人口参加基本医保,是今年我市实施的50项民生实事之一。今年以来,我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目前全市医疗救助资助参保20.76万人,资助金额6996.19万元。截至7月底,支出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救助结算近43.43万人次,救助金额超1.82亿元。
医疗救助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的保障性制度安排,在助力脱贫攻坚、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市积极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通过“一站式”结算、“一窗口办理”服务、“一单制”办结,让特困、低保等救助对象在可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合规医药费用时实时结算、即时报销,有效避免群众跑“冤枉路”、减轻垫资压力。
我市还建立风险动态预警机制,定期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将筛查出的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数据作为风险监测预警信号,推送给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并及时反馈到各乡镇、村,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低收入人口动态调整提供依据,今年以来累计将20.57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
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市域内全面开设医保网上办事大厅,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17项高频业务下放至乡镇(街道)、村(社区),其中11项下沉到网格员办理,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医保服务事项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