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看准‘三适当’ 守住钱袋要稳当
三适当原则是指: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金融产品适当性:金融机构必须根据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财务状况和需求等因素,推荐和提供适宜的产品和服务。
销售渠道适当性: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适宜、合规的渠道销售其产品和服务,确保消费者在获取金融产品时受到适当的保护,减少欺诈和误导的风险。
目标客户适当性: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应当与消费者的需求、风险承受能力、知识和经验相匹配。这一原则的目的是确保消费者能够理解和应对其所购买或使用的金融产品所带来的后果和风险。
风险提示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正规的销售渠道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
1、了解自身需求。消费者要结合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生活和工作特点、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理性分析自己的实际需求,切勿盲目跟风或被诱导购买金融产品。
2、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要合理评估自己现在和未来的经济能力,避免因市场波动造成自己无法承受的损失。
3、合理进行产品配置。金融消费者应对自有资金进行合理配置,并通过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指导购买合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