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违免罚”彰显执法温度
“本以为会受到严厉处罚,没想到安庆海关给了我们一次改正的机会,这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和海关对外贸企业的关怀。”近日,在收到安庆海关发来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怀宁县康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谢天生如释重负地说道。
康乐进出口是一家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杯底纸”是其重要出口商品之一。2024年底,安庆海关在专项稽查时发现,该公司“杯底纸”的税则号列申报错误,导致多退税9700元。
不过,该公司在违法行为发生前的24个月内,并无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政、刑事违法记录,符合“初次违法”情形。考虑到企业认错态度良好且未构成走私行为,因此,安庆海关为企业适用“初次违法免罚”政策,并要求企业强化内部管理,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无独有偶,安庆和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出口“杯底纸”时,也出现因税则号列填写错误发生多退税9200元的情况。安庆海关同样依据“初次违法免罚”政策,以教育代替处罚,既让企业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也促使企业在关怀中不断提升自身的诚信守法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