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将下达我市
强弱项补短板,推动“生态宜城”建设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生态环保资金。截至目前,已争取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超1亿元。
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中央、省级生态环保资金支持方向,结合我市实际超前谋划、主动对接,持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推动生态环保领域强弱项、补短板。今年以来,我市已争取上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资金1亿余元。其中,中央生态环保资金8721万元、省级生态环保资金1805万元,为提升全市环境监管能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
记者了解到,中央财政下达我市水污染(地表水污染)防治资金共计6908万元,将用于岳西县巢湖流域(杭埠河源头)水环境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大观区西江(培文-红星段)生态缓冲带建设项目、怀宁县庆洲河及相关支流水生态修复项目;中央财政下达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共计1813万元,将用于多家企业工业污染防治;省级生态环保资金将用于监测能力建设、大气污染及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建设等。
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调度,做好资金跟踪问效,通过绩效评价、现场督办等方式,推进资金项目按期完成。同时,将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从项目谋划储备、跟进落实、资金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引导效用,督促各地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攻方向,积极谋划生态环保项目,主动储备并向上申报一批既能推动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又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推动安庆加快打造“生态宜城”。
据悉,自2021年以来,我市累计争取上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达7.85亿元,推动龙感湖湖区水生植被恢复工程、安庆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贴项目、安庆市大气监管及重点涉气企业智慧监控分析能力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