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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预警机制 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全力撑起反家暴“法治盾牌”

  检察支持起诉、成立反家暴联动平台、设立“家事观察员”……日前,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并联合多部门创新建立反家暴机制,化解家庭矛盾,保护受害者权益。

  今年年初,周红(化名)来到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起诉窗口反映,结婚三十年来,其丈夫李明(化名)酗酒成性,动辄对其拳脚相加。她曾多次报警求助,却因“家庭纠纷”的标签化定性,让暴力行为一次次逃避法律规制。去年,周红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以周红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李明存在家暴为由,判决驳回了请求。此后,周红与李明分居,期间周红多次遭受丈夫暴力行为,二人的共同财产也几乎被丈夫挥霍一空。

  经过调查核实后,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今年4月,法院开庭审理该起离婚纠纷案,检察机关以支持起诉人的名义依法出席法庭,同时引导周红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明实施暴力及骚扰行为。经调解,二人自愿离婚,自建房使用权各占50%,李明将其名下份额赠予其孙,并搬离住所。考虑到周红年纪较大无其他劳动技能,仅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联合妇联向其发放11000元救助金。

  日前,望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妇联共建反家暴联动平台,由望江全县9个乡镇3个街道135个村的妇联主席担任“家事观察员”,主要负责收集家暴线索,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后及时上报;开展家庭教育、心理疏导以及矛盾化解等工作;针对被已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家庭,定期回访,核查加害人是否存在违法法院裁定情况。

  同时,该院与公安机关联合会商,建立"家暴处置三色预警"机制,根据受害人伤情等,将家暴案件分为“蓝黄红”三色处置,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例如,针对初次报警且无明显外伤,加害人经组织当场停止暴力行为的设为蓝色预警,公安机关需向加害人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3日内由家事观察员上门回访,开展心理疏导;针对受害人出现骨折等轻伤以上情形,或存在持械、囚禁等极端行为设为红色预警,公安机关需按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同步引导取证,协助被害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全媒体记者 余永生 通讯员 储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