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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查一次”工作指引》出台
构建高效规范涉企监管格局

  近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规范“综合查一次”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我市制定出台《“综合查一次”工作指引》,通过事前准备、规范实施、结果运用的全流程设计,为涉企行政检查提供操作指南,推动形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监管新格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

  建立“综合查一次”联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即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全面梳理整合跨部门、高频次检查事项,形成“联合检查清单”,再由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确保清单科学合理、依法合规,避免重复检查。同时,建立检查对象库,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减少检查频次;对风险较高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检查。牵头单位统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依据、事项、频次及参与单位,并向社会公开,确保检查规范透明。

  在规范实施环节,检查前,由牵头单位统一发函组织联合检查组,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企业检查事项,通过“一次上门、全面体检”,避免多头分批检查,降低企业迎检成本。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检查全程亮证执法、记录留痕。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明确整改要求,保障企业陈述申辩权利,实现阳光执法、规范执法;对因投诉举报、突发事件触发的检查,实行“触发式备案”,事后补录信息。同时加强高频次检查监督,防止滥用执法权。

  在结果运用方面,轻微问题立行立改,复杂问题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推动形成“检查-整改-复核”闭环管理机制。检查结果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以公开促公正,倒逼执法规范。同时推进“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等制度融合,实现检查结果互认,并通过数字化管理,分析高频问题,向企业送达个性化提示,推动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


(全媒体记者 杨浔 通讯员 贺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