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发布
暑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
暑假来临,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告知书》,明确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
《告知书》指出,全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要将学生生命安全作为开展一切培训活动的底线和红线,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培训环境。
根据“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校外培训机构要规范收取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和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
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发布涉及招生、择校、分班、“包过”、“提分”等相关的虚假夸大宣传,自觉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