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行政+司法”凝聚文物保护合力
为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领域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凝聚文物保护合力,6月30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在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小孤山石刻”挂牌设立“宿松县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点”。
被誉为“长江绝岛”的小孤山一直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着众多游客,文人墨客留下了“大孤小孤江中央”等脍炙人口的诗句。作为其重要景点之一的“小孤山石刻”分布在山体不同位置,记录了多位历史名家刻写的诗词、题记等内容,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1989年5月被安徽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当日,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宿松县文物局、复兴镇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小孤山石刻”文物保护公告》,告知公众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及破坏文物的法律后果,呼吁公众监督举报破坏行为,并随附“小孤山石刻”相关图片以及文字说明。
宿松县检察院将以构建“司法保护+行政履职+社会参与”格局为契机,不断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推动宿松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