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 男子同一路段再次酒驾被查
男子深夜驾车,遇到交警查酒驾,立即停车逃离,没逃多远,便被交警抓获。经过现场检测和调查,该男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在两年前于同一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为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近日,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江镇中队在X018县道洪铺镇集镇区路段设点开展酒醉驾查缉专项行动。22时许,洪铺镇居民陈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该路段时,看到前方交警在查酒驾,立即停下车来撒腿就逃。但执勤民警很快就在不远处将其抓获。
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陈某某满脸通红,口吐酒气,遂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陈某某现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陈某某于2023年9月16日晚在该路段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镇中队查处。
陈某某不思警醒,没到两年时间,再次饮酒驾车,等待他的将是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