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打包费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
“一杯16元的奶茶打包费收1.5元;18元5个的馒头装在一个袋子里却要收3元的打包费……”如今,在各大外卖平台上,收取打包费是外卖行业的常态,但打包费却变成了一笔糊涂账。
(《人民政协报》10月13日)
眼下,随着网络订餐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点外卖,不仅方便、快捷,而且省力、省事。但随之而来的是,外卖打包费却成了一个新的消费投诉热点。
按说,消费者点外卖,商家适当收取一点打包费,也未尝不可。但问题是,打包费收多少、怎么收,竟然完全由商家“说了算”。加之,打包费已成为一个“隐藏”的必选项,消费者根本不知情。这无疑是一种霸王条款,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也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外卖打包费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因此,笔者以为,防范外卖“打包费”收费乱象,还需多方发力。首先,平台要发力。外卖平台除了需要给打包费设置“上限”之外,还应规范打包费的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让收费更合理、更公道,并督促商家给予消费者一定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严禁商家未经消费者同意强制收费。其次,监管要发力。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商家乱收“打包费”行为要严督查、严监管、严处罚,通过“三严”倒逼商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取外卖“打包费”。切忌不闻不问,任凭无良商家乱收“打包费”,损害消费者切身利益。其三,消费者要发力。消费者一旦遭遇商家乱收外卖“打包费”现象,应坚决说“不”,既要据理力争,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绝不能“装哑巴”,任凭商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当然,商家也要发力。虽然外卖“打包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围,原则上由商家自主定价,但商家对“打包费”的定价要贴合成本,不能违背诚信原则而随意“乱标价”“标高价”,更不能强制乱收费。
外卖需要“明码标价”,“打包费”也需“明码标价”。只有保障好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支付外卖“打包费”,才能有效防范外卖打包费成为一笔“糊涂账”,从而促进外卖行业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