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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谁提议谁干”挫伤干事积极性

  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谁提议谁干”的现象,即谁提出了工作建议或创新思路,任务就理所当然地落到谁头上。这种现象看似是“能者多劳”,实则反映了任务分配机制的不健全,严重挫伤干事创业积极性。

  “谁提议、谁负责”的初衷,或是为了强化责任意识,避免“纸上谈兵”“空头建议”,确保提议的严肃性和可行性。但在实践层面,若缺乏科学的甄别、合理的分工,容易产生负面效应。党员干部发现问题、思考解决方案并提出建议,本是责任心和能力的体现。可若每次建言都可能意味着给自己“揽活”、甚至“揽责”,尤其是在本非其职责范围或超出其能力权限的情况下,会使许多人对“开口子”“提想法”望而却步,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明哲保身态度,导致有价值的创新思路被扼杀在萌芽状态。一项工作的发起、决策、执行、监督应是一个系统工程,将本应由集体或特定职能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合理地压给提议者个人,使其陷入“单打独斗”甚至“自干自救”的困境,不仅影响工作实效,更会寒了干事者的心。

  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得人之要,莫先于激其锐气。破除“谁提议谁干”怪圈,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科学的任务分配、激励保障与容错纠错机制,营造敢于建言、乐于担当、善于作为的良好生态。要明晰权责、科学分工,从制度层面厘清建议发起与任务执行的边界,一项建议被采纳后,应根据其性质、范围和现有职责体系,由组织统筹分配资源、指派合适主体负责落实,确保“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让提议者成为“播种者”而非“独耕者”。要强化激励、正向引导,健全考核评价与荣誉表彰体系,对提出优秀建议并推动落实的干部,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培训锻炼等方面予以倾斜,让建言者得实惠、有舞台、受尊重,推动“金点子”结出“金果子”。要容错纠错、减压护航,明确为公献策、创新探索中的风险责任界定,建立试错容错清单和申诉保护机制,为敢谋善谋者卸下“包袱”、撑腰鼓劲,推动形成“组织为个人担当、个人为事业担当”的良性循环。

(章伟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