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PM2.5平均浓度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11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决胜‘十四五’ 奋进新安庆”系列主题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介绍“十四五”期间安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五年来,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准确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美丽安庆建设呈现崭新格局。
我市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蓝天方面,围绕工业源、移动源、面源“三源同治”,持续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全市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水泥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全面淘汰109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基本完成111台1蒸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全市PM2.5平均浓度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绿水方面,深入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沿江浅水型湖泊生态保护修复,全市526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98.7%,潜水(潜山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岳西鹭鸶河获评第二批省级美丽河湖。全市连续4年无地表水劣V类断面,长江(安庆段)常年稳定保持地表水Ⅱ类。
净土方面,持续强化“一住两公”用地和优先监管地块管理;着力推进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全市累计完成58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6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304个农村环境整治;潜山、岳西纳入省级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望江、怀宁获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启动,陆续建成“无废细胞”111个。
我市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优化,聚焦持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主动服务绿色发展大局,强化规划环评和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审批项目环评3000余个,核发排污许可证13800余张;创新建立排污权储备库使用联合审批和集中交易机制,完成了5批17笔排污权交易,交易总额298万元;持续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未发生较大级别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同时,系统实施生态保护修复,接续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引领行动,累计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个(岳西、潜山、太湖、桐城、怀宁)、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岳西、潜山),位于全省第一方阵;深度打造长江江豚“生态名片”,长江(安庆段)已经成为江豚种群分布密度最高的江段之一,菜子湖等沿江浅水型湖泊成为鸟类天堂。
此外,大力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印发《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追责问责办法》,实行“双周调度+每周督导”机制,历次中央层面交办我市问题87个,65个问题验收销号,5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93个,222个问题验收销号。
我市加快推进治理能力建设,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支撑,全面提升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强化法治保障,全省首部“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安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正式施行,《安庆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扎实开展“环企精准云普法”,帮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259件。
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以项目化思维推进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严格中央和省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入库审核,指导有关地方预储备项目330个,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环保资金8.3亿元,全市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达到56.93亿元,陆续实施龙感湖湖区水生植被恢复工程等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重大项目。
扎实推进全民行动,围绕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主动设置议题,及时准确发声,按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扎实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建成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18家、数量全省第二;全面开展生态环境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五进”行动,陆续开展专题宣传和志愿者活动150余场,参加人数1万余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