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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教练醉驾被刑事立案
驾未审教练车 遇查弃车狂奔

  身为驾校教练,竟然醉酒驾驶逾期未审、未购买交强险的教练车上路行驶,路遇公安交警查酒驾,还企图弃车逃跑。日前,该教练被怀宁公安交警部门查获,依法受到罚款16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并且因在酒驾查处时有弃车逃跑的加重情节,被警方以危险驾驶罪刑事立案。

  12月5日中午,怀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黄墩中队与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联合,在辖区秀山乡011乡道司马村村道路段开展酒醉驾查处统一行动。13时48分,一辆车牌号为皖H51XX学的白色教练车停在离查缉点不到80米的地方,驾驶人突然打开车门就往高河方向奔跑。民警见状立即大喊“站住,不要跑!”但当事人根本不听,只顾拼命向前奔跑。民警迅速布控拦截并将其抓获,发现他满口酒气,立即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经查,当事人李某为怀宁县高河镇人,目前在怀宁县某驾校担任教练,所驾驶教练车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车辆逾期未审验,且未购买交强险。民警随即将其带至怀宁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近日,经相关专门鉴定检测机构检测,李某静脉血中酒精含量为142.4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全媒体记者 卢向波 通讯员 郑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