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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安排确定

  12月23日,记者从市教体局获悉,我市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已确定,相关工作要求同步明确。

  根据安排,全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26年2月5日(农历腊月十八)正式放寒假;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于2026年2月10日(农历腊月廿三)正式放寒假。春季学期,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于2026年3月3日(农历正月十五)报到,3月4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高三年级于2026年2月25日(农历正月初九)正式上课。特殊教育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时间执行。

  寒假期间,各地各校须严守纪律红线,严禁违规补课。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学生开展校园读书创作、社会实践等主题鲜明的假期活动,培养学生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提升其道德品质、身体与科学艺术素养。同时,引导家长教育孩子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加强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学生离校、返校前后,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烟花爆竹禁放等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为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各地各校要科学布置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优化设计,提升质量。同时,指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在强化校外培训监管方面,各地教育部门将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联合文旅、市监、民政、消防等部门开展寒假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场所、机构和人员的排查管理,严禁寒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严查未经审批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机构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此外,各地将严格执行《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围绕消防、用电、冬季常见灾害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消除隐患,守牢安全底线。


(全媒体记者 项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