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开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4年4月8日至4月30日、5月6日至5月12日,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庆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10月8日反馈了督察报告。
安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印发《安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逐一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项清单”,对单整改、挂单销号。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市、县两级领导包保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调度,分管负责同志常态化调度,“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为普遍共识和自觉行动。截至2025年底,督察反馈的问题正在有序推进;转办的298件信访件已全部验收销号;通报的2个典型案例问题整改取得明显进展,其中,1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另1个问题正按序时推进。对移交的3个责任追究问题开展了调查问责,共对6个单位(党组织)和35名责任人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人,诫勉处理11人。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始终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和移动源专项攻坚行动,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全市526个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达100%,长江(安庆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标准;深入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完成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任务286个;持续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综合治理,颁布实施《安庆市无废城市建设条例》,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持续进行绿色转型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调整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2024年,全市考核口径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8%,提前一年完成省下达“十四五”目标任务。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连续3年保持高速增长,占比达到60%。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28家、省级绿色工厂53家,数量均位居全省第3。皖河新港一期、宿松港区王家洲公用码头交工验收,铁水联运货物运输量同比实现倍增,城区公交车电动化实现全覆盖。
持续做好生态保护修复。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接续实施“绿盾”行动,禁捕水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长江(安庆段)已经成为江豚种群分布密度最高的江段之一。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数量居全省第1。
持续加强整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完善《安庆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包保督办工作方案》,明确了18名市级领导对12个县(市、区)每半年开展一次包保督办,强化跟踪问效。建立环保督察典型案例等重难点问题“整改专班”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持续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所有问题按照“属地整改、行业督导”原则双向交办,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主体和行业监管责任,市环委办按月调度问题进展,强化全过程监督,实施挂图作战,落实“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机制。
持续巩固问题整改成效。举一反三,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分年度部署开展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全领域全行业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市级层面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
下一步,我市将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系统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与修复,力争全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翻身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