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驾照开报废车
“胆大”司机被拘留罚款
安庆一男子的机动车驾驶证早已被注销,可他仍然驾驶一辆违法未处理、逾期检验、公告强制注销的出租转非营运的小型汽车上道路行驶。近日,怀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缉查布控,在境内路段将其连人带车成功查获。
1月7日10时许,怀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集成平台查缉办公室接到报警助手系统提示预警:先期经过分析研判布控的严重违法车辆鲁DS75XX沿318国道从安庆驶入月山镇。值班民警立即通知月山交警中队组织警力上路拦截。10时30分,月山交警中队在318国道怀宁县石镜乡境内路段将目标车辆成功截获。经查,该车驾驶人为安庆市大观区刘某某(男,54岁),所持有的A1A2E证于2014年1月13日被注销。所驾驶的车牌号鲁DS75XX小型汽车为出租转非,违法未处理、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2025年4月6日,已被公告强制注销。据刘某某交代,几年前,他因无证驾驶被黄墩交警中队处理过一次。
日前,针对刘某某实施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怀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