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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老人“领补贴”体现政策温度

  今年1至12月,我市将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对象为在安庆市范围内居住,本人自愿接受服务且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1月29日《安庆晚报》)

  对于广大失能老人而言,“领补贴”既彰显了社会关怀,又体现了政策温度。

  数据显示,我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已超过40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8%。如何满足这个庞大群体的照护服务刚需,已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而失能老人可“领补贴”,显然是一种必要的制度保障和补充。

  失能老人“领补贴”,可谓是好处多多。其一,减轻了家庭照护负担。“一人失能、全家失衡”,无论是居家养老照护,还是机构养老照护,失能老人家庭都要承担着较大的经济负担和压力。而有了这笔每月不菲的消费补贴,这就能大大减轻经济负担和压力;其二,提升了家庭照护质量。之前,由于不少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负担重,在失能老人的照护上多多少少存有一些不足和缺憾,比如,有的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失能老人用不起尿不湿,只能让老人将就着;有的家庭不想增加照护负担,机构养老照护“去不起”,不得不选择让老人在家勉强养老。而如今,有了这笔每月不菲的消费补贴,家庭照护质量也就明显得到了提升。

  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国家为失能老人发放“补贴”,也让更多的失能老人切身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关爱和温暖,从而拥有了满满的存在感和幸福感。

  当然,要把失能老人“领补贴”这件好事办好,还需相关部门切实做细做实各项监管工作,比如强化监管,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强化信息系统技防优势,确保惠民政策能够直达快享;强化服务监管,严格执行核查机制,避免“一销了之”的情况。特别是要压实养老服务机构的主体责任,对于敢于以身试险的要强化惩戒措施;同时,还要强化评估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评估规范,做好互认共享。如此,才能把“领补贴”这件好事办在失能老人的心坎里,让每一位失能老人都能安享晚年,颐养天年。


(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