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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绩为民方为正 实干笃行方致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组织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十六字总要求,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校准政绩航向、践行使命担当提供了根本遵循,唯有将其深植于心、笃行于行,才能在新征程上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合格答卷。

  树立正确政绩观,根本在于筑牢党性根基。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一性质宗旨决定了,党员干部创造政绩必须始终立足于为公、为“大我”,而非为私、为“小我”。现实中,少数党员干部政绩观跑偏,热衷于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是弄虚作假、搞政绩注水,看似轰轰烈烈,实则背离了党的要求和群众期待,既浪费宝贵资源,又贻误发展时机。这深刻警示我们,唯有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形势中保持清醒,让政绩建设不偏航、不走样。

  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坚守为民初心。“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终究是为了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生活。从谷文昌扎根东山岛,十几年如一日治沙造林,用“潜绩”筑牢群众幸福根基;到黄文秀告别都市繁华,扎根脱贫一线,用青春与生命诠释为民初心;再到浙江“千万工程”二十载久久为功,从单个美丽乡村“盆景”连片发展成为全域“风景”,让万千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这些生动实践无不证明,真正的政绩,从来不是给自己看的“面子工程”,而是给群众谋福祉的“民心工程”。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主动扑下身子访民情、听民声,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更多可感可及的具体举措,既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秉持实干作风。“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实干是成就一切政绩的根本路径。正确的政绩观,从来不是靠口号喊出来的,而是靠行动干出来的。党员干部要坚持科学决策,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入山问樵、入水问渔”,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仓促上马项目,确保每一项决策都符合实际情况、顺应发展大势。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当务之急立说立行、紧抓快办,对长期任务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步跟着一步走。既要重视立竿见影的“显绩”,更要注重久久为功的“潜绩”,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让“潜绩”在日积月累中转化为“显绩”,真正实现发展质量与民生福祉的同步提升。

  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党性修养,坚守为民初心,秉持实干本色,让每一项政绩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以实干担当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事业行稳致远。


(李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