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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消费套取餐饮补贴
四人因诈骗罪获刑

  本是政府为拉动消费、惠及民生发放的餐饮消费补贴,却被不法分子视为非法牟利的“摇钱树”。近日,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虚假交易套取政府餐饮消费补贴的诈骗案,四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该案的审结,彰显了司法机关坚决打击侵害惠民政策、骗取国有财政资金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也为商户和市民敲响了警钟。

  2023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龙某某、张某某共谋套取餐饮消费补贴。其中一人负责联系商户,找到某龙虾店经营者王某,以高额分成利诱其提供店铺资质,配合进行虚假核销;另一人则负责“拓展客源”,通过自建微信群组织人员抢券并统一指定至该龙虾店下单,同时联络中介人员吴某某,组织外地人员使用软件虚假定位至安庆,虚构消费金额、制造虚假交易,完成消费券核销。短短4个月,该团伙累计诈骗金额达16万余元,涉案人员按比例瓜分赃款,个人分得数额从1万元至5万元不等。案发后四人自愿退缴全部赃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某、张某某、王某、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消费事实,骗取政府专项补贴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量四名被告人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赃款等从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处龙某某、张某某、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承办法官指出,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属于专项国有财政资金,旨在精准促消费、惠民生。任何通过虚构消费、协助套现、异地造假等手段套取资金的行为,均属诈骗犯罪,不仅严重扰乱政策落实和市场秩序,更侵害了公共利益。违法犯罪者不仅要承担全额退赃、缴纳罚金的后果,还将留下刑事案底,对个人征信及未来发展产生长远负面影响。广大商户要守住诚信经营底线,拒绝参与任何违规套现;市民切莫贪图小利,坚守法律红线,共同守护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见习记者 柳加加 通讯员 丁雯 周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