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政策优化 提取政策扩容
住房公积金新政昨起实施
记者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满足广大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市推出一系列住房公积金使用优化举措,全新政策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政策优化调整立足本地实际,围绕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提取使用场景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覆盖群众住房消费、居住品质提升等多元化需求,进一步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提升缴存人获得感。
贷款政策优化方面,我市放宽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缴存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可参照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进一步降低改善型购房贷款门槛,“商转公”贷款则继续执行原贷款政策,该条款有效期暂定一年。
提取政策扩容方面,新增多项便民提取场景,全方位满足群众住房相关支出需求。支持缴存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装修费用,每户家庭累计提取额度不超过20万元,提取时限不超过3年,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该政策将暂停实施;支持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配套车位,每户家庭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5万元,提取时限同样不超过3年。
同时,政策重点关注特殊家庭住房改善需求,支持缴存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适幼化或适老化住房改造。家中育有3周岁(含)以下幼儿,或有1位及以上70周岁(含)以上父母的家庭,可分别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对应改造,单项提取金额不超过3万元,切实提升家庭居住舒适度。
此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公积金政策也得到优化。缴存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既有住宅开展相关改造工程,自电梯竣工验收之日起5年内,缴存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实际分摊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助力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