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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为何过站不带客?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立即督促当地公交公司优化整改

  ●5月12日,刘女士反映,太湖江塘乡集镇外环路修路影响住房安全。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经查,太湖江塘乡集镇外环路建设主体为江塘乡政府,前期反映人多次就住房安全问题向乡政府反映,目前其反映“房屋地下室渗水”问题已修复,“房屋开裂、屋顶漏水”问题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江塘乡外环路原拆迁受阻的程某某户房屋已拆除,外环路未完工部分路段正在加紧施工中,待工程结束后,外环路与反映人的房屋距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太湖县交通局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督促江塘乡加快工程进度,早日完工。

  ●5月12日,吴先生反映,怀宁到安庆的公交车经过月山站过站不带客。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怀宁县交通局已安排县运管中心前往怀宁公交公司核查 5月5日K3线、K1线公交车运营情况,经查,确认K3线公交车皖H01757D经过月山三中队站台时进站未停车、K1线公交车皖H34185经过月山三中队站台时进站停车但乘客未上车。当日是“五一”小长假最后一天,返程客流急骤增加,当日两车到达站点时车内乘客已经较多,且因公交车没有行李舱,乘客携带的行李箱全部摆放在公交车内。针对发现的节假日、高峰时段运力不足问题,怀宁县交通局立即督促怀宁公交公司优化整改:一是在周末及假期返程日高峰时段加密班次,间隔由30分钟调整为20分钟,期间6个班次调整为9个班次,提升高峰时段运力供给;二是安排2台8米新能源公交车作为机动运力,根据实时客流情况灵活投放,快速疏解高峰积压客流;三是充分运用智能化公交运营调度系统,实时监测道路通行、客流变化及车辆运行状态,在节假日、出行高峰动态调整发班计划;四是加强公交驾驶员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在确因车内乘客较多时要向不能够上车的乘客做好解释工作,取得乘客的理解。

  ●5月12日,苏先生反映,潜江路有个坑,坑里有个铁条,导致其车辆受损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回复:就此问题已联系市城管局,市城管局答复,前期接到了反映人通过12345热线的问题反映,反映其4月2日驾驶机动车在潜江路与华中路向北行驶时,因路面铁条导致其车辆受损,4月6日由于该车损导致交通事故,要求责任单位给予赔偿。因反映人认为的车辆受损与其4天后的交通事故无直接关联性,建议反映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请求协助查找并锁定造成铁条遗撒的行为人、相关建设方或运输单位(如施工车辆、运输车辆等),依据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结果,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车辆损失赔偿问题。

  ●5月13日,市民沈先生反映,老峰镇方兴路两边非机动车道被小摊贩占用。

  经开区管委会回复:经开区老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前往现场,已劝离了非机动车道上占道的摊贩。该区域大多数为流动摊贩,管理难度较大,后期将加大该路段管理力度,增加巡查频次。

  ●5月13日,汪先生反映,怀宁金拱镇人形河社区小八亭村民组,泥巴路出行不便。

  怀宁县人民政府回复:经核实,反映的“泥巴路”为小八亭村民组内循环路,为保障群众日常出行,每年均安排对该路段进行砂石修复。当前,怀宁县正依托“四好农村路”道路建设,谋划农村道路提档升级。根据相关政策,村民组户户通道路属于村级公益事业,资金遵循“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模式,其中村民自愿集资是合法筹措渠道之一。集资金额需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原则,反映人所在的组内前期已经召开村民组会议协商该事宜,但尚未达成统一意见。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群众沟通工作,积极引导村民达成共识;同时结合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统筹情况,适时推进道路硬化改造,彻底解决群众出行不便问题。

  ●5月13日徐先生反映,他是潜山黄埔人,手机卡用弟弟身份证办理的,现在想过户,能否提供便利。

  中国移动安庆分公司回复:经工作人员线下联系,已和反映人约定,待机主本人(即反映人弟弟)回来后,双方本人携带有效证件至潜山黄埔营业厅现场办理过户手续,反映人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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