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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丽景小区停车位不够
迎江区政府:相关各方将尽快协商解决方案

  5月17日沈先生反映:人民路商铺拆迁安置有问题未解决。

  迎江区政府回复:人民路综合改造工程于2014年实施征收,冠宏置业2022年竞得地块并需配建28户商业安置房,当年完成落位公示。反映人曾要求与他人合并安置未获满足,2025年10月被安置在春江明月小区(造币巷南侧),其以应安置造币巷北侧为由拒绝。因造币巷路北房源不足且道路已拓宽,无法满足原址安置要求。目前,反映人房屋已领取停产停业损失费,并发放至2025年10月交房为止。经法律顾问研判,若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则需追回符合政策的6个月以外的停产停业损失费,反映人明确反对。前期工作专班已就其诉求与反映人详细沟通,反映人要求给予政策依据解释。5月14日区重点办、宜城路街道会同法律顾问就该问题进行研判,拟于下周与反映人沟通并答复相关政策依据。下一步,迎江区将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和政策解释工作。

  5月17日方先生反映:长风镇营盘村土地确权有误。

  迎江区政府回复:经走访时任村干,了解到当时营盘村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上,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按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确定的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在召开的土地确权村民组长及代表会议中明确“以二轮承包证土地册载明为依据”。由于部分农户外出务工,在农户签字过程中村干部经过电话确认后代为签字。确权面积均依据二轮承包面积确定,在后期的征地过程中,农户利益未受损失。经查阅资料,反映人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1.84亩,土地确权面积为1.54亩,确权登记时笔误。营盘村正在处理中,征地以二轮承包为依据。

  5月17日吴先生反映:东方丽景小区停车位不够。

  迎江区政府回复:据了解,东方丽景小区建成已有十几年,现有五百多户居民,仅有一百多个地上车位,无地下车位,难以满足现有居民的需求。下一步,区住建交通局将联合新河路街道、地质社区及小区物业公司尽快协商解决方案。

  5月17日顾女士反映:其为长风镇村民,个人低保被取消。

  迎江区政府回复:经了解,反映人长子夫妇名下登记有商品房2套;次子夫妇名下存款合计约69万元;女儿夫妇名下登记一辆奥迪牌小型机动车,且名下存款合计约13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反映人子女的存款、车辆远超规定的10万元限额,额外计算赡养费超标,故于2026年4月停发低保金。目前,反映人家庭经济状况未发生较大变化,无大额刚性支出,子女赡养能力充足,不符合低保条件,不能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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