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服务站成了卫生服务站?
市资规局:已通知街道限期整改,尽快恢复规划用途
●5月20日,郑先生反映:怀宁县黄墩镇黄墩社区大塘组,通户道路泥泞,当家塘污染且没有安全护栏。
怀宁县人民政府回复:近年来,怀宁县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该村民组道路户户通硬化、当家塘清淤整治工程已纳入2026年度黄墩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目前已报相关部门审核,正待审批落地。下一步,将提前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获批后即刻进场施工。同时,积极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切实改善村组人居环境和通行条件。
●5月22日,何女士反映:石化大湖生活区枯树需要清理。
大观区政府回复:下线后,区城管局立即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确认其反映的树木已枯死,目前正在开展清理工作。
●5月22日,网友反映:大观区蓬菜公寓没有垃圾桶,垃圾遍地。
大观区政府回复:根据安徽省、安庆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为规范小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小区环境卫生,便于清运消杀,实施撤桶并点、集中投放,因部分居民尚未适应定点投放要求,仍习惯性在原垃圾桶点位随意丢弃垃圾,造成楼前垃圾堆积、异味扰民。
下线后,区城管局立即安排保洁人员对原点位散落垃圾开展全面清理、消杀保洁,及时消除异味、污渍,恢复场地整洁。同时在原垃圾桶摆放位置张贴温馨提示、禁倒垃圾标识,引导居民前往规范垃圾分类投放点投放。
后期,街道、社区将加强管控劝导,增加早晚垃圾投放高峰时段巡查频次,对多次劝导仍随意丢弃垃圾的居民,依规进行提醒公示,情节严重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5月22日,网友反映:腈北路处的早点摊能否清理。
大观区政府回复:下线后,区城管局立即开展工作,因腈北路周边工厂、企业、小区较多,考虑到群众生活需求,要求区城管一大队联合十里乡城管中队对此处早点摊实行定时定点管理,限定摊点在道路两侧空地经营,严禁占用道路,且须在上午9时前退市,同时加强巡查管理,确保道路畅通环境整洁。
●5月25日,程先生反映:东方印小区文化服务站被改成卫生服务站,现已叫停装修,希望督促恢复原状。
市资规局回复:经核查,2024年6月9日,宜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东方印小区33幢(建筑面积302.78㎡)规划核定的社区文化活动用房移交大桥街道办事处,拟作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用房使用。市资规局已正式发函,责令宜秀区卫健委、大桥街道立即停止改变规划用途的行为。目前,宜秀区卫健委、大桥街道办事处及相关卫生室正就前期装潢投入等事宜进行协商。市资规局已书面通知大桥街道限期整改,尽快恢复该房屋社区文化活动用房的规划用途,确保规划严肃性与业主公共权益不受侵害。
●5月24日,冯女士反映:在怀宁县高河镇韩一坊学习美容化妆无效果,要求退款。
怀宁县人民政府回复:经核实,反映人所指的在韩一坊美容化妆学习,是经熟人介绍自愿向怀宁县一服装店老板学习化妆技能,并缴纳3000元定金,双方约定:学成后免费跟妆10单,定金全额退还。后续因反映人自认为未掌握相关化妆技术,且未被安排跟妆,遂提出退费诉求。怀宁县市场局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两次专项调解工作,诉求人要求退一半定金(1500元),被诉求人明确予以拒绝,提出诉求人可以继续跟学,完成约定跟妆10次即可退还定金。
因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未能取得成效。为切实维护诉求人合法权益,建议诉求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挽回损失。
●5月25日,网友留言:中山大道以北晴岚路以西独秀大道东西边的两个大地块一直闲置,希望尽快规划开发使用,避免优质的土地资源浪费。
市资规局回复:中山大道以北、独秀大道以东地块规划为商业、居住用地,独秀大道西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以上地块已列入2026年土地供应计划,下一步将按计划及时进行土地上市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