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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维权路远 巡回法庭送法上门

  近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徐桥镇南庄村委会,联合村委会工作人员就地调处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被告王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与81岁老者叶某发生碰撞,造成叶某颅脑、腿部多处受伤。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叶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把庭审现场设在村委会。庭后调解中,法官逐一核对医疗票据、厘清事故责任,向肇事方讲解交通事故侵权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驾驶人应当承担的全部赔偿义务;同时结合老人受伤后的生活难处,劝说双方互相体谅。村干部立足邻里乡情从中疏导,缓和双方对立情绪。经多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场一次性付清全部赔偿款项,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求。

  此次“法官+村委”联合巡回调解,依托基层治理力量联动化解矛盾,既免去群众往返法院的奔波,又借助乡村乡情温情化解矛盾,同步开展现场普法,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普法一方”的良好效果。


(见习记者 柳加加 通讯员 程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