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公司权责边界 精准化解货款纠纷
近日,大观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精准厘清母子公司债务权责边界,有效破除市场主体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认知误区。
据了解,大观法院辖区某个体工商户长期为某食品供应链子公司供应生鲜肉类,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后该子公司受市场回款波动影响,资金链断裂、全面停产,无力支付拖欠货款1万余元。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将子公司及其母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子公司已停工停业,无法常规送达诉讼文书,为保障当事人权利、加快纠纷处置进度,承办法官带领书记员前往企业厂区依法完成留置送达,同时主动对接食品母公司,核实企业股权架构、财务运营、业务管理等情况,全面梳理对账凭证、供货记录。
调解过程中,原告坚持要求母子公司共同还款。子公司认可欠款事实,但受停产影响无力一次性付清货款,希望分期还款。母公司认为,母子公司财务、人员、业务相互独立,且已足额实缴出资,无需代偿。承办法官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各方释明法人独立、权责对等的商事审判原则,结合查明的资产、账目情况,认定母子公司在法律上不存在人格混同,母公司无需对货款承担清偿责任。
为兼顾商户回款需求与企业纾困实际,经法官协调,三方最终达成一致:由子公司独立承担全部货款清偿责任,分期结清拖欠款项;原告自愿撤回对母公司的追责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