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市民陈先生致电《安庆晚报》热线:不久前,我市公办幼儿园门前出现不少排队报名的家长。即使这样,仍有不少孩子未能如愿进入这所幼儿园学习。相比之下,我市一些民办幼儿园要好进些,但费用高得离谱。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关注。(《安庆晚报》9月13日)
“公办园难进,私办园太贵。”这种进退维谷的尴尬折射出当下学前教育的生态——幼教资源严重匮乏及布局不平衡。尽管地方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多方筹资,增设了一些公办幼儿园,相比日益增长的进园需求,仍显杯水车薪。随着二胎政策的推进,可以想见学前教育供需矛盾会更突出。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体系,推动学前教育立法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这也是依法治教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人民教育》2018年第9期推出教育的核心议题《推动学前教育立法的思考》等系列探究文章,结合现实当中学前教育的压力,笔者深刻体会到学前教育立法的科学性、必要性及紧迫性,也认识到了学前教育立法的首要决策之一就是要尽快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体系。
首先是基础教育重心前移的保障。将学前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的范畴,是党中央审时度势的英明决策。是作为起始教育奠基教育的学前教育的新生。其潜在意义及深远影响不言而喻。立法保障学前教育,实质上就是以法治思维办学前教育的一次质的飞跃,也是基础教育跨越时代发展樊篱的一次创新拓展。
其次是充实了依法治教的内涵。此前,依法治教的实践渗透到教育的诸多层面,唯独没有延伸至学前教育的领域。确切地说,学前教育尚是教育的法外之地和监管的真空地带。所以,学前教育立法,及时填补了这一空白,也有效充实了依法治教的内涵,使学前教育正式成为教育法治链的重要一环,从而保证了教育法治链的系统完整。
最后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型政府,是新时代的新使命,是新使命的新担当。学前教育立法,正是与时俱进地彰显了这种新使命和新担当。也是教育与法治的又一次密切拥抱及完美结合。同时也预示着学前教育春天的正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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