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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量异常却未收到提醒?
供水集团:将采取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6月14日,吴女士反映:用水量异常,供水集团公司没有提醒。

  市供水集团公司回复:经查,该户是双月12日抄表,公司按水表计量计费,按时发送水量短信,水费一直正常缴纳。该户于2021年12月首次出现水量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用户(系统登记的为承租户号码)。该户今年2月水量与上轮水量相近,且费用正常缴纳,公司默认为正常情况,未做水量异常提醒。今年4月水量超出前期用水量,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用户,一直无人接听。经上门查看,通过测试,认定内部存在漏水情况,并向邻居打听到业主号码,告知了业主异常情况。关于反映人提到的原登记电话号码为何更改为租户号码,为方便用户,公司更改号码业务,只需用水人通过电话或本人到营业厅,提供详细住址和姓名即可更改。

  前期反映人拨打供水客服热线后,工作人员已上门,并告知可以协助反映人排查内部用水异常情况,反映人拒绝。根据规定:水表用户侧的供水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和维护。因此,用户内部设施造成的损失应由用户承担。水量异常提醒是公司一项延伸服务,虽然不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但是未能及时通知到用户,说明服务还有提升空间,公司将认真总结,采取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6月16日,叶先生反映:选择一服务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后这家机构因骗保被查,现在医保局要求自己每月缴费210元才能享受上门服务。6月1日前个人没有付款,为何现在要付款?

  市医保局回复:经了解,反映人2019年申请通过安庆市职工医保长护险重度失能鉴定,一直选择的是居家长期护理,按15元/天的标准享受护理补助。

  根据规定,反映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选择长期护理服务协议机构提供上门服务,居家上门护理服务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基金的支付比例为70%,每月最高支付不超过500元。反映人2021年9月份在居家长期护理的基础上选择了一家长护定点服务机构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个人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上门服务内容,个人支付部分按照比例支付给长护定点服务机构。

  为促进安庆市长护险试点工作规范实施,切实保障失能参保人员的护理需求,确保长护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目前定点上门服务机构正按照政策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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