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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多措并举释放政策效应、助力经济合理增长
上半年减缓企业社保费超亿元

  7月5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获悉,上半年,安庆市实施阶段性缓降社会保险费政策,共减缓企业社保缴费11461.57万元。

  据了解,我市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执行。今年1至6月,我市为参保单位减少失业保险费共计7635.92万元。同时,在工伤保险降费政策执行期限内,为参保单位减少缴费2538.33万元。在此基础上,安庆市多措并举进一步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充分释放政策效应,让市场主体享受了更多政策红利,助力经济合理增长,稳住经济大盘。截至6月底,全市申请缓缴企业共72家,缓缴5至6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1287.32万元。

  自6月份起,我市将先期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红利”的困难行业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5个行业,扩大到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22个行业。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处于亏损的中小微企业(含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一并纳入申请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范围。据悉,22个困难行业所属困难企业,享受缓缴养老保险费实施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至2023年6月底,但企业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5个困难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底;困难中小微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

  为进一步简化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手续,参保单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纳入“白名单”的企业,通过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申请”模块中申请办理,即申即享缓缴政策。未纳入“白名单”的安庆城区参保企业,可线下在安庆市政务中心三楼人社社保征缴经办窗口申请办理。


(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吴祚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