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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是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近年来,全市法院加强府院联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逐步提高,应诉能力稳步增强,执法行为不断规范。自2020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一直保持100%。(《安庆晚报》7月25日)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施有些年头了。它改变了过去那种“民告官不见官,法官审案不见官”的现实尴尬。

  出庭应诉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建设法治社会题中的应有之义。行政机关由于其职责的影响,负责人出庭应诉意义更深更远。它既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是行政机关以实践的方式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的重要课堂。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履职的重要方式,知法懂法,才能守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担负着本部门的管理职能,其法律意识高低决定了所在部门的重法程度。出庭应诉,是实践锻炼,也是生动的法治课,在提高出庭应诉能力的同时,提升着自身的依法行政能力,又密切了与百姓的关系,在庭审直接倾听中,了解民诉民求,有利于保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对于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也是大有裨益的。

  进一步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推行以法治国过程中起着很好的表率与引导作用。身教胜于言教,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是“向干部看齐”。遵守法纪上,也需向干部看齐,干部做好了,起到了表率,群众少有落后的,法治社会建设就会有现实的保障。

  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百分百,表明我们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政府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也在现实中有了进一步的提升。其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出庭是很好的法治教育课堂。每一次的出庭都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与教育课。这个课堂既是行政机关提升自身法律意识、为民服务、依法行政的课堂,也是百姓学法知法的课堂,更是百姓切身感受司法公正、公平与正义的课堂。我们唯有将这种课堂办好,且以生动的案例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法治社会建设才有望于在现实中得以快速推进。


(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