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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更优法制化营商环境护航发展

  我市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行柔性执法、化解涉企纠纷、建立律师“助企工作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创新发展……这系列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是从制度、服务等方面入手,更好发挥法治在建设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是在以更优法制化营商环境护航我市经济发展。

  我市针对一些市场主体可能是因为不懂法、不知法,主观恶意不大,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轻微违法行为给予轻微免罚、承诺轻罚,采取教育、普法等更为柔和的处置方式,增强遵规守约意识,让千余家中小企业受益。这不仅是一种监管方式的创新,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他们纾难解困,避免了他们在起步之初就遭遇挫折,给予他们进一步成长发展所需的空间,最大程度降低司法处罚对这些企业的负面影响。

  法治既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又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围绕市场主体的需求,《安庆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先后出台,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随之推出,为我市进一步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支撑。这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也是应对严峻复杂外部形势、以更优法制化营商环境护航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然,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当前,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对如何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提出新的要求。这需要我们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发力,对商事环境、产业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法治环境等进行系统制度设计,不断从制度、服务等方面探索和完善,更好发挥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还需要完善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对一时看不准的可设置一定的“观察期”,给予市场主体成长“容错”“试错”空间等。同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紧密结合执法实践中反映突出、存在不同认识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适时调整,推动市场主体合法诉求得到有效解决。


(潘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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