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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 提高能力
安庆林长巡林有新规

  近日,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安庆市林长巡林相关规定》和《安庆市“林长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提高林长履职能力。

  今年是“林长能力提升年”。根据相关规定和活动方案,今年起我市对各级林长巡林次数、督导重点、巡林保障、社会公开等7个方面有了新要求。

  其中,市级林长对责任区原则上每季度巡林不少于1次;县级林长原则上每2月巡林不少于1次;乡镇级林长原则上每月巡林不少于1次;村级林长开展日常性巡林,每半月不少于一次。

  同时今年起,我市还正式建立林长巡林提醒函和督办函制度,明确奖惩措施;要求各级林长制办公室及时提醒本级林长开展巡林,督办下一级林长针对巡林发现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步开展深化主题教育、强化巡林督导、开展能力培训、破解难点问题、强化履职监督等五个方面活动,着力提升各级林长强化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创新改革措施、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全面依法治林等“四项能力”。

  相关规定和活动方案要求各级林长围绕年度林业重点任务全力争、全力拼,围绕改革目标大胆试、大胆闯,破解制约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高标准常态化加快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推动林长制改革再上新台阶,为高质量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提供坚实保障。


(全媒体记者 沈永亮 通讯员 童斌 实习生 江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