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家庭琐事闹离婚
当庭调解 和好如初
9月26日,桐城市人民法院双港人民法庭当庭调解成功一起离婚案件,夫妻二人最后“双双把家还”。
原被告均出生于上个世纪60年代中期,在双方父母介绍下相识,并于1987年开始在一起共同生活,直到2021年2月份双方补领了结婚证。婚后,双方先后生育一女一子,现子女均已成家。
双方因生活琐事偶发争吵,原告觉得受到委屈,便一纸诉状将丈夫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庭审时,法官围绕着本案争议的焦点,即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查明了原告起诉要求离婚的主要原因,引导双方当庭倾诉心里话。
因双方当庭均表示愿意调解,考虑到原告是第一次起诉离婚,且被告明确表示夫妻感情尚好不愿意离婚,法官便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分析双方婚姻出现的问题,详细讲解离婚给家庭带来的诸多不利,希望双方能够相互理解、共同维系好夫妻感情。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均认识到共同经营好家庭的重要性,摒弃前嫌。对于自己之前的不足,被告向原告作出改正承诺,原告当庭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该案顺利审结,一个家庭又和好如初。